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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评选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8-11-15点击:

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评选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评选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及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根据以下通知中的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请交于体育课部学生会学术部,并由学术部负责统一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即可开始报名!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等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5.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
6.参加“创青春”、“互联网+”大赛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具有同等优先权;
7.已获得2015年、2016年、2017年“创业之星”称号的同学不能再次申报2018年“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2.所在学院审查并填写《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汇总表》推荐2-3名创业学生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
3.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组织网络票选和专家评审。
4.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按照总分排名选取5-10名创业大学生,将名单报送到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授予校园“创业先锋”称号。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0月20日—10月26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组织网络票选和专家评审;
2.公示,并发放证书及奖励2000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张亮 17713302562
      (微信:Forever990219)
如有其他问题或未尽事宜
联系人:周金爽 18603646172
     (微信:zjs1648789134)